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郑州市九龙水厂工程(一期)清水管线材料(一批)杨桥大街(G310国道-商都大道)、郑民高速辅道(杨桥大街-前程大街)、前程大街(郑民高速辅道-经南十七路)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郑州市九龙水厂工程(一期)清水管线材料(一批)杨桥大街(G310国道-商都大道)、郑民高速辅道(杨桥大街-前程大街)、前程大街(郑民高速辅道-经南十七路)段 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审设计【2024】19号文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020-410171-46-01-104173,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市财政资金35%,企业自筹资金65%,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清水管线材料(一批)杨桥大街(G310国道-商都大道)、郑民高速辅道(杨桥大街-前程大街)、前程大街(郑民高速辅道-经南十七路)段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郑州市九龙水厂工程(一期)清水管线材料(一批)杨桥大街(G310国道-商都大道)、郑民高速辅道(杨桥大街-前程大街)、前程大街(郑民高速辅道-经南十七路)段;
2.2.建设地点:郑州市。
2.3.建设规模: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郑州市九龙水厂工程(一期)建设规模为40万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净水厂工程和配套清水管线工程,本项目概算总投资191953.39万元。
2.4本次招标范围:杨桥大街(G310国道-商都大道)、郑民高速辅道(杨桥大街-前程大街)、前程大街(郑民高速辅道-经南十七路)段清水管道管材、管件。
2.5合同估算价:约5550万元。
2.6.交货地点:按照招标人要求送货至本工程施工现场。
2.7.交货期:接到招标人书面的供货通知后按招标文件第五章1.7节要求交货。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9.质量保证期:自全线管道试压合格后24个月。
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1.确定中标人方式: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是招标管材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投标人为投标管材(钢管)代理商,需提供投标管材(钢管)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对其的唯一授权书,且授权后制造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须提供钢管制造商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
(4)投标人所投标球墨铸铁管件、钢管所用的防腐涂料应具有有效的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证明材料。
(5)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管径DN1600及以上且单项合同总金额2000万及以上的所供钢管供货业绩(代理商或制造商业绩均可,提供业绩合同,签订时间、管径、总金额均以合同为准,合同不能体现具体管径和金额的须同时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资料,证明资料须体现钢管管径和金额)。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或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须出具银行资信证明。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最近三年内(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企业自行出具加盖投标人企业印章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投标人没有尚在执行期的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者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包括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限制投标期内的处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企业印章);
(3)投标人没有尚在执行期的与履行项目合同有关的诉讼和仲裁败诉案件(如投标人无规定的败诉案件,则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企业印章)。
(4)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含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失信行为。
①单位失信查询,查询路径:登录信用中国网-点击信用服务-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