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024-2026年电力管材管件及钢绞线(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公司采购有关规定,广安爱众2024-2026年电力管材管件及钢绞线(第二次)拟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供应单位,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广安爱众2024-2026年电力管材管件及钢绞线(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AZGF-2024-HW-019-1。
1.3采购内容:电力管材管件约15万件、钢绞线约10万公斤。(具体规格型号详见友云采平台附件清单,采购数量以实际下单为准)。
1.4分包情况及拟成交供应商数量:
子包一:电力管材管件
子包二:钢绞线
两个子包的拟中选单位数量均为2家,按照排名第一名、第二名执行份额分别60%、40%。
1.5合同期限:自中选及签约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
1.6设备材料技术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合格的标准,符合广安爱众制定的碳素波纹管、PVC管、电力PE套管、钢绞线企业技术标准、国家标准,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1.7 控制限价(具体型号控制限价详见友云采平台附件清单)。
1.8 开票要求:增值税专票13%。
2、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产品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1资格条件
(1)应答人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及产品检测能力。
(2)应答人应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3)应答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应答人不得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采购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
(5)应答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业停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本次应答。
2.2专用资格条件
(1)应答人须为应答产品生产制造厂家或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有效的授权代理证明文件(生产厂家无需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2)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的产品应在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规定的经营范围之内;
①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并加盖公章、提供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应提供财务报表/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
(4)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经营活动中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出现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未出现违背社会责任的不良信息,且近三年未被列入行业、协会、金融机构和央国企处罚、惩戒及其他不良记录或信息,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负面事件。需提供公告之日至报名截止时间内的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任一截图证明。
(5)2022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具有以下业绩:
子包一:具有应答产品累计销售业绩金额不少于200万元;
子包二:具有应答产品累计销售业绩金额不少于150万元;
说明:须提供:应答产品销售合同(提供标的页和签章页)、对应的发票证明或业绩证明。【注明:1、应答产品的发票证明可提供所有对应发票的扫描件(销售金额以发票载明的累计金额为准。其中如发票显示详见供货清单,需提供完整的清单明细内容,否则视为无效)。或者应答产品所属发票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及开具金额(不含税)统计表(格式如下表,须加盖公司公章),我司将对发票号对应发票进行查验,如查验结果与要求或者统计表结果不一致将不予认可。
序号 | 最终用户名称 | 发票代码 | 发票号码 | 开票日期 | 开具金额(不含税) | 开具金额(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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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绩证明(需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与合同匹配的发票证明/业主方加盖公章的含使用金额的证明文件/含约定采购金额的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含使用金额的供货结算证明/含使用金额的验收材料,提供任何一种有效业绩证明即可)】。
需提供上述情况业绩汇总表。汇总表格式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产品名称 | 最终用户名称 | 合同签署时间及供应年份时间 | 合同金额 | 证明资料/发票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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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合同及业绩支持证明资料必须是应答人与第三方签署并由第三方开具,与应答人存在子公司或母公司及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第三方签署的合同、开具的业绩支持证明无效。
如发现伪造虚假合同或业绩支持证明资料按无效应答,做废标处理。
(6)须提供具备法定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应答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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