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两江分公司2025年度PE、PPR管材及管件采购项目
项目公告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两江分公司2025年度PE、PPR管材及管件采购项目,采购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
1.2 招标数量暂定为:PE管,口径DN20—DN160,共计2205米,PE管件:165种规格型号,共计21309件;PPR管,口径DN20—DN75,共计2016米,PPR管件:73种规格型号,共计13150件(详见技术标书)。本次招标数量为暂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2、本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及评标原则如下:
2.1 本次报价仅针对此次采购材料,经营范围内具备生产、制造、销售资质的公司;必须为合法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业;
2.2 报价单位须在渝设有办事处、库房,并有足够库存,能确保供货车程在2小时内送达(须提供承诺书);报价文件除报价书外,需附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产品手册,如属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交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等证明材料;
2.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经销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须大于等于500万元,生产厂家注册资金须大于等于2000万元;
2.4 生产厂家业绩要求:近一年内生产、销售金额大于等于2000万元;经销商或代理商业绩要求:近一年内相关产品单笔销售合同金额大于等于20万元或年度销售金额合同大于等于50万元(须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一份);
2.5 以上所有资料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鲜章;
2.6 本项目投标人,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评标原则及样品提供
3.1 评标原则:
①、如有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厂家进行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废除其比选资格;
②、在满足以上所有条件情况下,最低价中标;
③、未按要求提供样品的,废除其比选资格;
④、在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报价与纸质报价不一致时,以纸质报价为准。
3.2 本次投标需提供以下规格型号样品:
PE等径外丝直接 DN20—1.6mpa 数量:1个
PPR等径三通 DN63⊥63—1.6mpa 数量:1个
4、项目限价、供货方式及结算方式等:
4.1 本次报价限价:¥2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本次报价所有单价均为含税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税金、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仓储费、损耗费等及后续的开箱检验、保修和维修、技术服务等费用。
4.2 具体项目数量清单和相关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标书清单附表。
4.3 乙方按甲方实际需求量分批次进行供货,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货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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