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环卫作业车辆燃油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或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3-20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汽车、摩托车、燃料和零配件专门零售服务 | 环卫车辆燃油采购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项 | 16000000 | 16000000 |
无。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3、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2.4、合同分包: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合同分包。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具有有效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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