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淳化县十里塬镇十里塬村、庄子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淳水发[2024]22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计划由陕水规计发【2025】13号文件,资金组成为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总投资约385.25万元,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和招标人均为淳化县城乡供水保障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安捷伟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十里塬镇十里塬村、庄子村
2.2 工程规模:建各类阀井25座,更换各类管网28.949公里及附属设施。该工程分为一个施工标段和一个采购标段。
2.3 项目投资总额:总投资385.25万元;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淳化县十里塬镇十里塬村、庄子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Ⅰ标段;
标段编号:E6104003516urhsx9lm0001; 标段类型:施工
标段名称:淳化县十里塬镇十里塬村、庄子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Ⅱ标段;
标段编号:E6104003516fy7fcofk8002; 标段类型:货物
2.6 招标范围
施工Ⅰ标段:建各类阀井25座,更换各类管网28.949公里及附属设施。
施工Ⅱ标段:采购各类管材28.949公里及配套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淳化县十里塬镇十里塬村、庄子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Ⅰ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2020年2月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投标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
淳化县十里塬镇十里塬村、庄子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Ⅱ标段:(1)投标人必须具备生产管材和管件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合法代理商;管材产品必须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具有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无不良记录;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3) 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19日至2025年03月25日,登录陕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进行投标确认。(投标人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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