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师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二标段)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十二师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发〔2025〕7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师级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十二师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参与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2.2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十二师乌鲁木齐河灌区
2.3工程规模:本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大泉引水管设计流量为 0.15m³/s,扬水管设计流量为0.35m³/s,主要建筑物大泉引水管、扬水管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阀门井、镇等为5级,扬水泵站设计流量为 0.35m³/s,总装机2130kw,主要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
主要建设内容为:大泉引水管设计流量0.15m³/s,采用倒虹吸结构自流输水,管线长3.16km。扬水泵站设计流量0.35m³/s,设计扬程188.28m,水泵采用二用一备,总装机功率2130kw。泵站前池一座,容积1.42万m³。扬水管长7.498km。配套附属建筑物、电力工程、信息化等。
2.4本次招标内容为(包含不限于):前池、扬水泵站及配套附属建筑物等施工,包含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土建施工、管材、管件附属连接件及协助配合厂家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内容 | 工期(天) |
E6612004004250107001002 | 第十二师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二标段) | 全套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补充文件和答疑澄清) | 施工 | 365日历天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近五年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的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有效的工程竣工证书或业主完工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有效业绩判定时间以竣工证书时间或业主完工证明材料为准)。
3.3技术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五年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的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需提供有效的工程竣工证书或业主完工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有效业绩判定时间以竣工证书时间或业主完工证明材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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