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EPC+O监理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吉安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EPC+O监理服务第二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安县水利资源保护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施工监理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吉安县油田镇、梅塘镇、固江镇、浬田镇、官田乡、安塘乡、登龙乡、永阳镇、敖城镇、指阳乡和天河镇等11个乡镇。2.2 招标规模:(1)梅塘水厂供水区:改造现状梅塘水厂(规模为 5000 吨/日),并利用梅塘水厂进行管网延伸至梅塘镇、固江镇、浬田镇各自然村(具体实施范围以政府批准为准)。(2)樟坑水厂供水区:新建樟坑水厂,规模为 4000 吨/日,取水水源为樟坑水库,铺设管网至官田乡、安塘乡、登龙乡、永阳镇各自然村(具体实施范围以政府批准为准)。(3)单镇供水区:改扩建敖城水厂至 1000 吨/日,取水水源为敖城镇地下水,铺设管网供给敖城镇各自然村;改扩建指阳水厂至1500 吨/日,取水水源为指阳乡地下水,铺设管网供给指阳乡各自然村;改造天河水厂,铺设管网供给天河镇各自然村;新建油田水厂,规模为1500吨/日,取水水源为过水坵水库,铺设管网至油田镇各自然村(具体实施范围以政府批准为准)。(4)项目建设到2025年底,以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为重点,实现有条件的村组全覆盖,达到全县农村集中供水率90%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88%以上、规模化工程供水率80%以上,基本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同时将边远分散式供水工程纳入统一服务范围,建立健全长效运行和监管机制,全面建成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的城乡供水一体化。(5)工程运营:吉安县油田镇、梅塘镇、固江镇、浬田镇、官田乡、安塘乡、登龙乡、永阳镇、敖城镇、指阳乡、天河镇等11个乡镇城乡供水一体化范围内供水运营和一体化范围外原政府已建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维护(总供水规模约1.95万吨/日)。2.3本工程概算约38785.49万元。本项目总建安工程费约33290.13万元,其中:招标建安费约28447.9万元【最终建安费以财政评审金额*(1-6%)计算】,另外梅塘、固江、浬田、天河、登龙、指阳等6个乡镇管材管件约4842.23万元已由招标人依法依规另行采购,不足部分管材管件由中标施工方进行采购。2.4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365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及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2.5招标范围及内容: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量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期和缺陷修复期内的所有监理服务工作。2.6标段划分:1个监理标,本次施工监理招标控制价约202万元。本项目最终监理报酬按工程最终审计结算价x 0.61% x(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计取,(含平行检测费用)。不因工期的提前或延后而减少或增加最终监理报酬。2.7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质量等级。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3.1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3)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3.2 本项目至少配备以下人员,以满足工程需要:总监理工程师1人,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房建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市政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利类高级或以上职称,且担任过类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5人,专业应包含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同一人具备多个专业注册资格的不重复计算),且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注册安全工程师1人,具备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具备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监理员3人,配备应满足工程需要。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且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拟上述人员中为退休人员的提
尊贵的用户您好,以上正文后半部分为隐藏内容,完整详情请咨询客服:18995537323(同微信)
文章推荐:
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液化分公司2025年检修材料询比采购公告
京州市政外接工程2025年度pe管采购(第3次采购)采购公告
08110314工程质量检测项目询价公告(2025-jkphmc-f4004)
沿河湾至延安供热管网工程管材采购(一期)资格预审公告